目前全国所有省份和统筹地区已全部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并联网运行,覆盖全部参加基本医保和新农合的人员;符合规定的省内和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实现直接结算。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是指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时,只需向就医地的医疗机构支付需个人承担的费用,其他费用由就医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按协议约定与医疗机构结算,参保地与就医地再按月清算。
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居民需先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备案,选择跨省定点医疗机构,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带上社保卡,参加新农合居民可以带身份证或者是新农合证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就可以实现直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