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出台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日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青团安徽省委员会联合印发《安徽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和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高质量发展。
示范基地具有示范意义与作用,要具有基础设施完备、运营管理规范、服务功能齐全、创业创新业绩突出、社会公信度高等特点。符合条件的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提供服务的基地、创业园、孵化器;产业集群、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产业集聚区中面向小型微型企业的园中园;以及大学科技园、行业龙头骨干企业设立的面向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团队、创客的创业创新基地均可申报示范基地。
示范基地应同时满足的条件包括:入驻示范基地的小型微型企业不少于30家,从业人员300人以上,小型微型企业占入驻企业总数的70%以上;从事创业管理和服务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持证创业辅导师不少于2人。引入或战略合作的外部专业服务机构不少于2家;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占总服务量的20%以上等。申报示范基地应当在物业服务智慧化、项目管理数字化、创业服务平台化、产业布局生态化等基地运营模式、管理模式上有创新,或在孵化效果、创新支持等方面具有突出的特色优势和示范性。
文章来源: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