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发布《关于征集2021年度中关村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专利战略资助项目承担单位的通知》(下称通知)。
关于项目承担单位申报条件,通知明确,项目承担单位必须为该项目的申报企业;项目承担单位的专利数据以及相关软件资源等项目所需资源来源正当合法,有能力承担项目涉及的各项工作;项目承担单位具备从事项目相关工作且经验丰富的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以及相关软硬件设施,实施项目的技术力量雄厚;项目承担单位具备较好的项目相关经验,具备一定数量同类项目的成功案例等。
关于项目承担单位确定方式,通知明确,申报单位针对拟承担项目,向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提交《项目承担单位申报书》。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负责审核申报单位的资质、实力、经验,以及项目实施、经费预算合理、预期项目成果较好的申报单位,确定审核合格的项目承担单位名单。协助单位由项目承担单位自行遴选。
通知明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21日。受理部门为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