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中小企业是自主创新的主体,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代表中小企业发展方向,适应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内在要求。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对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全社会创新创业、加快发展民营经济、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建设汕头创新型城市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一、推动汕头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挑战
近阶段来,汕头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六稳”“六保”中“保市场主体”各项政策措施,推动市场主体健康有序发展。但与珠三角、江苏的先进城市相比,在发展速度、经济总量、企业规模、科技含量、外向度等存在较大的差距,发展面临诸多挑战。
(一)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我市科技型民营企业集中于汕头国家级高新区内,市域其他工业区内数量极少,个别工业区数量为零;主业不突出,龙头骨干型企业少;产业结构不合理,多是传统产业,产业层次整体偏低,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产品较少。
(二)融资能力不足。科技型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渠道狭窄,其贷款难的原因是金融机构不敢随意向其提供贷款。更为不利的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直接融资渠道获取资金更是难上加难,因其一般不能满足主板市场的上市条件,多数不能上新三、新四板直接融资。
(三)科技资源储备不足。到2018年底,我市科技型民营中小企业443家,占我市民营企业比重仅为0.13%。同时,一些起到先导作用的高新技术产业如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部分专业的高级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相对短缺,高层次科研人才和技术工人缺乏。
(四)企业自主创新机制尚不健全。多数科技型民营企业研发中心的技术力量、经费投入、科研设备等研发要素主要投向生产一线的适应性研究,自主创新能力跟不上发展要求。2019年全市科技创新经费投入占GDP比重仅有0.82%,与全省2.62%的平均水平有很大差距。同时,对现有技术改造、技术攻关、新产品开发局限于传统产业的改造提升。行业间的科技合作、共性、关键技术和装备的协作攻关少,内源性、原创性、集成性创新不多。
二、推动汕头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途径
当前,汕头经济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科技型中小企业是培育发展新动能的一个重要载体。大力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切实推动其更好发展,应是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加强政策扶持,解决科技型企业资金瓶颈
1、落实国家级科技孵化器税收减免政策,争取国家、省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扶持。引导“互联网+”企业申报中央、省专项扶持资金,统筹省市两级技术改造、战略性新兴产业、信息产业发展、科技专项、中小企业专项等资金。
2、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政策扶持力度。加大对科技型民营企业的激励奖励力度,对企业每年税收增长部分,按一定的比例进行奖励。对企业创建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博士后工作站等研发机构,实行一定奖励。
3、发挥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引导作用。可发挥财政资金的带动和引导作用,开展电子信息技术创新、新材料技术的研发和利用、新能源及节能技术的研发和利用、资源与环境技术的研发和利用、生物与新医药技术的研发和高技术服务业的研发和利用。
4、完善投保贷融资服务体系。要利用“新三板”“科创板”和“北交所”,推动符合条件的科技型民营企业上市融资,特别是为科技型民营企业提供股权、债权的转让和定位于为省内企业融资服务的公共服务平台。
(二)建立金融支持体系,拓宽融资渠道
1、设立专门扶植科技型民营企业发展的公立市级政策性银行,由其承担向科技型民营企业提供中长期与短期信贷的任务,且利率较低。或设立专门的中小企业发展银行,以拓宽科技型民营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
2、设立专项基金。通过财政拨款、抵税、免税等法律制度接受企业及其他社会成员捐赠等方式设立扶植科技型民营企业发展基金。探索建立由政府提供资金,成立半官方的投资基金和投资公司,利用政府基金引导社会资金,促进创业风险投资及金融资本向科技型中小企业聚集。
3、设立以市级财政资金为主干的信用担保机构,为科技型民营企业的信贷活动提供担保。或专门设立中小企业信贷融资担保机构,针对当前民间资本活跃的情况,吸纳社会资本进入担保机构,帮助科技型民营中小企业解决贷款难的问题。
4、将政府拨改投部分资金成立中小微企业增信资金池,同时引入担保、保险,在银行和增信资金池之间做好坏账损失的承担比例协议后,用政府增信资金撬动银行信贷资金。
(三)加强产学研合作,推动高新技术及先进适用技术的应用
1、建议由市政府牵头,推动高校、科研院所、技工院校与科技型企业共建研发机构、联合开发项目、共同培养人才。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中根据产业链需要,大力吸纳科技型企业参与,通过科技特派员、创业导师等方式组织科技人员帮助科技型企业解决技术难题。
2、推进科技中介机构服务科技型企业。由市政府牵头,实施生产力促进中心服务产业集群、服务基层科技专项行动。加快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专门的成果转化机构,推进各类技术转移机构专业化、社会化和网络化发展,鼓励科技中介机构开展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服务。
3、推动科技型企业应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由市政府牵头,加快高校、科研院所和各类财政性资金支持形成的科技成果向科技型企业转移。结合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推动拥有科技成果的科技人员自主创业,创办科技型企业。
(四)整合壮大创新产业链,引导科技型企业集群发展
1、发挥科技园区和基地的集聚作用,促进科技型企业集群发展。可在汕头国家高新区开展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试点工作,通过火炬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等项目实施,吸引科技型中小企业按专业特色、产业链关系向规划中的特定产业园区集聚,培育集群品牌。
2、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科技型企业集群发展。根据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布局,把政府的专项资金向科技型中小企业集群倾斜,并构建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技术创新服务平台,为科技型中小企业集群发展提供服务。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结合区域优势、产业基础等条件形成支撑与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企业集群。
(五)加强行业协会领导,进行优势互补
行业协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各项专题会议,召集感兴趣的企业进行技术研讨,集各企业之力解决难题,共享资源,共图发展,避免各自为政,资源浪费。
结束语
近几年,我市传统中小型制造业企业因环保、能耗大、新冠疫情等问题关停了一批。去年由于煤价急剧上涨,发电成本居高不下,各地区都出现用电荒,导致传统制造业企业产品成本急剧上升。目前虽然制衣、配电、制袋机生产等行业在全国仍算领先,但无龙头企业进行行业整合,形成集群效应。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势必将带动汕头传统制造业企业进行科技转型,从加工传统工业产品向生产附加值高的科技产品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