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怎么办理(上海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怎么办理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七条国家对电信业务经营按照电信业务分类,实行许可制度。经营电信业务,必须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那么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怎么申请办理?上海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办理资料有哪些?我们带着这些问题一起学习下面的文章。
一、应向电信主管部门提交办理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的申请材料有: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申请电信业务的种类、业务覆盖范围、公司名称、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地址等;
(二)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三)公司概况包括:其基本情况,拟从事增值电信业务的人员、场地和设施等情况;
(四)公司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法人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验资报告以及电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相关会计资料;
(五)公司章程,其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
(六)公司业务发展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技术方案。包括:申请经营电信业务的业务发展和实施计划、技术方案、服务项目、业务覆盖范围、市场调研与分析、收费方案、预期服务质量、投资分析、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
(七)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和质量保障的措施;
(八)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九)证明企业信誉的有关材料;
(十)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承诺书。
二、上海省内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基本条件
1、申请单位为依法设立的公司,能够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申请单位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3、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和技术方案。(其中,申请IDC/ISP和呼叫中心业务的办公场地不低于100平方米;)
4、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不低于5人,其中:技术人员不低于3人。从事增值电信业务的人员需持有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以上证书或本科及以上计算机应用、网络通信专业毕业证书等国家认证的通信专业证书或获得通信网络管理员高级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IDC、ISP单位最少5人,ICP、手机短信单位最少3人)要原件
三、上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并于收到申请材料5日内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于收到申请材料5日内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请人按照要求交齐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并于收到全部补正材料5日内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应当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4、省通信管理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作出予以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准予行政许可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或其他行政许可文书。
6、经营许可证由公司法定代表人领取,或者由其委托代理人凭委托书领取。
7、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