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贵州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贵州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修订草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此次修订,注重体现贵州特色亮点,提出积极培育数字经济中小企业。
《条例修订草案》共42条,主要包括体制机制、财政支持、融资促进、创业扶持、创新支持、市场开拓、服务措施、权益保护、监督检查等。修订注重创制性立法,突出体现贵州特色亮点。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前提下,对新国发2号文件和贵州省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中的有关内容进行了梳理提炼,将有关政策措施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加以固化。
《条例修订草案》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培育数字经济中小企业。支持中小企业提升数字化水平,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提升研发设计水平,改造生产制造方式,提高经营管理能力,推动传统产业全方位、全链条数字化转型。鼓励和支持智能计算中心、超算中心、云服务平台等与中小企业建立对接机制,针对不同行业的中小企业需求场景提供数字化解决方案。
鼓励中小企业参与乡村振兴和农业现代化建设,支持中小企业到产地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参与产地冷链物流设施、绿色农产品供应基地建设,助力黔货出山,推动贵州省中小企业特色化、差异化、个性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