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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增值税减免后,国务院再加码减税降费:允许小微企业缓缴所得税

发布时间: 2020-05-08 12:01 | 文章发布: 大通天成小编 | 文章来源: 政策法规网

继增值税减免后国务院再加码减税降费:允许小微企业缓缴所得税,继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减免增值税等政策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又可以享受一项新的减税降费优惠政策。5月6日...

  继增值税减免后,国务院再加码减税降费:允许小微企业缓缴所得税

  继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减免增值税等政策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又可以享受一项新的减税降费优惠政策。5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允许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所得税。

  此外,继3月31日和4月14日的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后,6日的会议再次提出再按程序提前下达地方政府专项债,首次明确新增限额为1万亿元,并要求各地发行的时间表为5月底前,比此前会议提到的“二季度”更为具体。

  允许小微企业延缓缴纳所得税

  5月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要求,允许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所得税,延长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相关税费政策实施期限。

  南都记者关注到,这是继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减免增值税等政策后,国务院出台的最新一项减税降费政策。

  新冠疫情发生以来,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成为了国务院常务会议中的“重点关照对象”,会议频繁提及帮助他们渡过难关的政策优惠措施,其中重要的一项就是减税降费。

  例如,2月25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自3月1日至5月底,免征湖北省境内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其他地区征收率由3%降至1%;个体工商户按单位参保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

  上述会议指出,支持吸纳2亿多人就业的8000多万个体工商户纾困,有利于稳定亿万家庭生计。

  4月14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梳理了减税降费方面的一系列政策。会议指出,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增值税、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延长交通运输和餐饮住宿等企业亏损结转年限、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缓缴住房公积金、免收收费公路通行费、降低企业用电用气价格等措施,加上去年减税降费政策翘尾,这些可为企业减负1.6万亿元。

  适当延长延期还本付息政策

  南都记者关注到,除了财政政策方面的减税降费,用金融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同样也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被频频提及。

  例如,4月14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到,在金融支持方面,2020年以来通过3次降准、再贷款再贴现向金融机构提供3.55万亿元低成本资金,用于向企业发放低利率贷款,截至3月底已对约8800亿元企业贷款本息实行延期。

  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或再延长。5月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对保持就业岗位基本稳定的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适当延长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支持其多渠道融资,并创设政策工具支持银行更多发放信用贷款。

  各地力争专项债新增限额5月底发行完毕

  除了减税降费和金融政策,5月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还要求,在年初已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1.29万亿元基础上,再按程序提前下达1万亿元专项债新增限额,力争5月底发行完毕。

  此前,半月内召开的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就曾部署地方政府专项债内容。3月31日和4月14日的会议均提到,抓紧按程序再提前下达一定规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

  去年底,财政部提前下达了1万亿元2020年地方专项债,今年2月份再次提前下达了2900亿元专项债,共1.29亿。此前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没有透露再新增限额,但业内普遍预估在1万亿元左右,事实也符合业内预期。

  值得关注的是,各地发行专项债的时间表也有了更明确的要求。3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各地要力争二季度发行完毕提前下达的专项债。而5月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中,该时间点变成了5月底。

  地方政府专项债为何加速下达并再次增加额度?上海财经大学中国公共财政研究院副院长于洪对南都记者分析称,目前国内和国际经济下行压力大,加快的节奏反映出国家希望尽快缓解疫情对经济造成的负面影响。“专项债针对的是重点项目和重点领域,这些项目越早开工,就越能使政策效果更好发挥出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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