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提无效宣告了?这些方法你知道吗?才注册没多久的商标突然就被宣告无效了?什么情况?别慌!大通天成资质小编给你支几招,教你分分钟拯救它!
商标无效宣告是指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也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商标法》
第十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6)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7)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8)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1)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2)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3)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第十二条 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
(1)某些侵权商标在初审公告期内未被利害关系人监测到,核准注册后,利害关系人发现该商标损害自身利益,可能会对该商标提起无效宣告申请。
(2)企业商品或服务被他人仿冒,企业或针对作为“侵权工具”的注册商标提起无效宣告。
(3)若行业内的通用词汇被注册为商标,损坏了公共利益,该商标或将被提起无效宣告。
(4)少数企业出于认定驰名商标的考虑,可能会寻找可以作为合适案源的商标提起无效宣告。
(5)寓意低俗,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商标容易被提无效宣告。
(6)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商标易被商标局宣告无效。
向商标局申请复审or向人民法院提前诉讼
《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
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所以,如果我们的商标被商标局无效宣告了,我们完全可以申请复审,进行答辩。如果商标局依然作出无效认定,我们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前诉讼。
所以,即使你申请的商标被宣告无效,你依然可以通过“申请复审”、“向法院起诉”等方法挽救自己的商标哦!其实,我们也可以对他人疑似侵权的商标提无效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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