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抵扣条件,是否必须认证?
答:不符合抵扣条件,没有必须认证的制度规定。
二、纳税人首次申请领用增值税发票,几个工作日可以办结?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9号)第一条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办结,有条件的主管税务机关当日办结:
(一)纳税人的办税人员、法定代表人已经进行实名信息采集和验证(需要采集、验证法定代表人实名信息的纳税人范围由各省税务机关确定);
(二)纳税人有开具增值税发票需求,主动申领发票;
(三)纳税人按照规定办理税控设备发行等事项。
规定,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主要包括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初始发行、发票领用等涉税事项。
三、成品油发票勾选和录入是否有先后顺序?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规定,成品油经销企业开具成品油发票前,应登陆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确认已取得的成品油专用发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信息,并通过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下载上述信息。纳税人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即可,没有先后顺序。
四、申请稽核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稽核结果通知书什么时间下发?
答:系统下发稽核结果通知书的日期为征期第一天及征期结束日之前2日。如果纳税人不确认通知书,系统会在征期结束日之前2日自动确认通知书。
五、餐饮行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如何抵扣进项税额?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6号)第一条规定,餐饮行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可以使用税务机关监制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按照现行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有条件的地区,应积极在餐饮行业推行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有关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六、已缴纳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退税?
答:根据《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3号)第十五条规定,已缴纳车辆购置税的车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准予纳税人申请退税: (一)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二)符合免税条件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但已征税的;(三)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予退税的情形。
七、电子发票申请流程是什么?
答:带着经办人身份证、发票专用章,到现场填写《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税务机关受理确认-对税控设备初始化发行-税务机关发票赋码。
八、无载体软件进口,通过网络方式传输,不涉及著作权,由于不需要报关,向境外支付软件产品费是否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
答:向境外支付软件使用费应代扣代缴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