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条件及章程
北京作为现代化大都市商机无限,很多人都想到北京来注册公司,但却在注册公司条件上发了愁。那么如何注册股份有限公司呢?大通天成小编今天为您带来关于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条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条件
1、有符合要求的公司名称
注册公司前,应先到工商部门申请公司名称
2、有符合要求的股东
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应当有2(含2个)个以上200个(含200个)以下的发起人所有发起人中,有过半数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3、有符合要求的出资
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及股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此外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应符合相关规定。
4、有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的
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5人至19人。股份公司必须设立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5、有符合要求的公司章程
股东可以依法自主制定公司章程。章程中应当载明“本章程与法律法规不符的,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章程的经营范围条款中应注明“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6、有符合要求的公司住所
您所选择的住所应为有房产证的合法建筑,且房产证上记载的用途应与注册公司的使用用途一致。
7、从事的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规定
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所需提交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人证明;
3、公司章程;
4、发起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5、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其财产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6、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7、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8、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等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聘用的证明;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公司住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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