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娱乐文化产业发展比较迅速,随之而来的审批力度也越来越大,尤其是对于电影行业的审批。拍电影必须要有电影拍摄许可证,电影拍摄许可证是如何办理的呢?跟随大通天成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吧。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其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在申请之日前3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2、主要人员材料。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4、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3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
5、办公场地证明。
6、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
1.须是地市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各类影视文化单位;
2.向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影事业管理局报送下列材料:
(1)拍摄影片的申请;
(2)不少于一千字的故事梗概一份。凡影片主要人物和情节涉及重要涉外、民族、宗教、军事、公安、司法等方面内容的,需提供电影文学剧本一式三份,或:a.提交省级相关主管部门或中央和国家机关相关主管部门的剧本审读意见;b.提交中央和国家机关主管部门对其所属的电影制片单位申请立项所报剧本的审读意见。
(3)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5)公司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
(6)编剧允许公司使用其作品的授权书。
3.期限:在决定受理后20个工作内作出是否同意立项的决定。但电影剧本需另请专家或送有关部门评审时,立项时间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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